自十一月份以來所有事情都開始不對勁了。喉頭髮癢。光是喝水就將整瓶的礦泉水灌進體內。一向我都不愛喝水的。結婚一直以來都是女人的夢想,享受被幸福圍繞的感覺,自小就欠缺這項滿足感,所以“追尋”是羅倩的使命。羅倩這名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我的本名,那是因爲真實的東西已經讓人無法捉摸,即使伸手可及我也不認爲有多幸運。幸運與我無關。不如就留給那些不知死活蠢女人吧。十五歲是我愛情啓蒙的初期,那年我認識了生命中第一個男人,我該如何形容他...好吧。他是有帥帥酷酷的外在,高大健碩,〔我的身高就已經一百七十了。我可不要找個矮冬瓜,那看起來不搭。〕又是運動健將。當他主動來追我的時候,我還真有點不知所措!“羅同學你好。你認識我嗎?”男的問。“呃,什麼。”“難道我在班上你都沒看過我嗎?”“沒什麼印象。”“對了。我的名字叫喬許。這是我的英文名字。”男的似乎很得意。“那你的中文名字呢?”我反問他。“我喜歡別人這麼叫我。至於中文那就不提了。你知道就好。”“喂,你怎麼這麼媚外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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