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警察?

什麼叫,一米六,骨瘦如柴的王強在保護現場警察?

當徐德話音落下。

“等等,被告律師。”

罕見的。

審判席上,張秉心突然出聲打斷了徐德的開口。

原則上,雙方人員在自我表述的時候是不可以打斷髮言的,但他還是選擇了打斷。

張秉心只覺得自己好像上了年紀,耳朵不是很好使。

他愣愣的看着徐德,好似確認一般,語氣略帶遲疑,開口道:

“你的意思是...被告人在案發時,所做出的行爲...是在保護他人?不是保護女兒,而是警察?”

被告席上。

徐德停下表述,他看向張秉心,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的開口道:

“是也不是,我還未說完,但總歸是的。”

“我方認爲,被告人王強具備‘見義勇爲’的行爲與性質,完全不構成對方訴書中的‘故意殺人罪’!”

張秉心又追問道:

“所以,你方認爲,被告人在見義勇爲,他保護七名警察,並且其中一名還有持槍?”

徐德再次淡然的回道:

“是的審判長。”

張秉心:?

這一刻,張秉心愣住了。

不只是他,就連審判席其餘兩位法官,劉建國和孫棟,二人也愣在原地。

公訴席上也是如此,幾個檢察官用眼神交流許久,陳偉則是皺起眉,不知徐德在搞什麼名堂。

半晌。

張秉心看向徐德,眉頭稍稍皺起,態度明顯更認真了些,說道:

“被告律師,請你方繼續。”

“好。”

徐德點帶點頭,稍稍停頓,接着便順着之前的話繼續道:

“尊敬的審判長、陪審人員。”

“根據信息,被告人王強在10月2日前往李家村,致使李二牛遇害死亡。”

“但這起事件,不能只看王強與李二牛兩人!”

“公訴方,請問案發期間,現場除死者與被告以外,還有什麼人存在!?”

一番話落下的剎那。

清脆的錘聲響起。

“砰!”

張秉心拿起法槌,輕輕敲在桌上。

“現在進入調查階段,公訴方,請你方回答問題。”

公訴席。

“這...這律師什麼鬼?”檢察官王巍皺起眉來,側身看了眼胡廣不知對方在搞什麼鬼。

見義勇爲?

別說聽審席的記者和路人愣神了,就連他們中級檢察院的也是險些沒反應過來!

活了四十多年了。

他還是頭一次聽說,有人面紅耳赤,率先動手,隨即殺人的行爲也能算見義勇爲的!

這律師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話啊!

“先看看。”

檢察官胡廣皺眉回了一句,旋即他看向徐德,高聲回應道:

“整體分爲六類。”

“警方、拐賣案受害者、被告人、被害人、被害人家屬、李家村村民。”

聞言。

被告席上的徐德點點頭,繼續道:

“沒錯,一共六類人,暫且不提這事。”

“那麼,再次請問對方,什麼情況下,構成訴書中所說故意【故意殺人罪】?”

這種東西對普通人來說或許較難明確表述。

但在場的就沒一個善茬!

胡廣開口回道:

“根據《刑法典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,原文爲: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,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,因而構成犯罪的,是‘故意犯罪’!”

“包括直接故意、間接故意、放任。”

說到這。

胡廣便將手中的文件舉起,他指了指上面的文字。

“就本案而言,被告人王強,在明確知曉自身的主動行爲,會導致雙方矛盾爆發產生死傷事件卻依舊不停止。”

“進而造成被害人李二牛的死亡。”

“因此,被告人王強符合第14條,間接故意殺人罪!”

故意殺人也會分類,並非你恨一個人,拿刀殺了他纔算故意殺人。

如:‘我知道這事可能會死人,但我不管,死了就死了,我既不希望,也不阻止,結果發生我也接受。’這也算故意殺人。

王強的行爲算是直接/間接二者都可以,聯繫口供與證據,胡廣認爲對方屬於後者。

“被告方,你是否還有意見要發表?”

胡廣雙手交叉放在桌上,上升前壓,皺着眉看他。

聞言。

徐德見好就收,他深吸一口氣,開口道:

“公訴方,上述你方所講......”

“完全與事實不符!”

與事實不符?

這可不是一句玩笑話,對於檢察官來說已然算得上是人身攻擊!

胡廣這種人臉上剛流露出怒容。

對方卻不給他說話的機會。

只見徐德忽的看向現場衆人,朗聲說道:

“根據公訴方所言,被告人王強,是因拐賣矛盾導致情緒激動,進而產生敵意,接着率先動手致其死亡。”

“但......”

“根據線索,先動手的人分明是死者李二牛纔對!”

一番話落下。

現場衆人微微一愣,下一秒臉上露出錯愕,聽審席再次傳來些許騷亂。

“這不對吧,雖然我同情被告人,但...從警方給的信息來看,被害人不就上車拉了下被告家屬嗎?”

“沒有過激行爲,也沒言語挑釁......”

“不是...這律師我怎麼有點看不懂?”

“......”

場下有人抬手摸着頭,看着徐德想了半天愣是沒想明白他所說的話。

別說旁人了。

就連正面對碰的胡廣和王巍等人,也是皺起眉,不知道對方在搞什麼鬼。

‘從思維邏輯上來看,這律師絕不是什麼都不懂的毛頭小子,既如此......’

‘他這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?他說這些的目的是什麼!?’

胡廣盯着徐德,好似要看穿對方內心所想。

審判長張秉心也是愣了半晌,旋即才遲疑的開口道:

“被告律師,請你方表述一下上述所說。”

徐德點頭,臉上終於流露出一絲絲的笑容。

緊接着。

整個第一法庭,四百餘人,耳旁立馬浮出一連串的話。

“請問對方,在發生死亡事件之前,現場所在的其餘人員,也就是我之前所詢問的六類人。”

“警方、拐賣案受害者、被害人家屬、李家村村民......”

“這四類人是持什麼對待關係?”

徐德沒有等別人給答案,他立馬脫口而出。

“是對峙!”

“是包括庭審中兩名家屬在內,四十餘名手持器械,強行圍困七名警察與拐賣案受害者,對其人身安全受到強烈威脅的違法犯罪行爲!”

“而我方被告人。”

“就是在這種情況下,爲保護人民警察,我方被告人率先站在衆人面前與所有違法人員抗爭!!!”

整個綠森市最大的法庭,第一法庭內安靜無比。

四百餘名人張着嘴看着法庭上,那慷慨激昂的律師。

“綜上所述,依據《綠森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》第二條.....”

徐德道:

“我方被告人實際是在見義勇爲!”

檢察官胡廣:?

審判長張秉心:?

聽審席衆人:?

話音落下,全場沉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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