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這兒,我又要插幾句閒話了。
也許有人會問,皇上不上朝辦公不見大臣,那些國家大事怎麼處理?好比萬曆朝支援朝鮮打日本、對蒙古動兵,都是怎麼辦的?
說穿了,這其實也不奇怪。首先,萬曆自己還是在批閱奏章的;其次,是明代政制有內閣,內閣大學士相當於現在的總理,他們要代皇帝批閱奏章,當然理論上這些批示需要皇帝認可,不過一般情況下都可以生效,只要你別太和皇帝擰着幹。這就是明代獨特的內閣“票擬”和皇帝“批紅”制度。
一般情況下,當時國家各部門送呈上來的各種文件,都由內閣“票擬”一個意見,有特殊問題或者有疑義的,需要由皇帝和閣臣們一起研究決定,而皇帝也可以直接使用手諭或者由宦官傳口諭下達自己的意見,交給內閣做“票擬”。但是,對於這類直接下達的上諭,內閣可以執行,也可以予以拒絕,這都是制度允許的、合法的、有效的,以至到後來不經內閣的上諭,某種程度上甚至可說是不合法的。如《明會要》卷三十的《職官二》,就有記載大臣抗議皇帝不經過內閣和科道官,直接對辦事人員下達上諭而遭到抗議的事:
明旨傳宣,定例必由內閣下科臣,然後發鈔(抄)。若不由內閣,不由科發,不經會極門,不由接本官,突以二豎傳宣於部臣之私寓,則從來未有之事。向來建議諸臣,以旨從中出,猶且慮之,況臣等竟不與聞乎?
這個制度,其實也是之前萬曆無法一意孤行立福王爲太子,嘉靖無法以一道聖旨獨斷專行擺平自己父子身份問題的原因所在。
因爲他們的那些上諭,都被內閣封還了。
但是,你們別以爲皇上就拿你們沒轍了,反過來皇上也可以不準你內閣的“票擬”,這就是所謂的“批紅”。也就是皇帝在“票擬”上用硃筆寫上自己的意見,他可以準你們的提議,也可以不準,如果不準,那麼內閣的“票擬”也是無法實行的。不過真要是這麼着,那可真成了踢皮球,一件事你封來我封去,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弄出個結果來。萬曆不辦公,其實就是玩的這手,既然我想做的事你們不答應,那麼你們說什麼我也全都不搭理不答應,我叫你們沒法做事,最後全都老死、病死、退休,你們能把我怎麼着?
所以,這其實是一個互相制約的制度。
事實上,明代自宣德以後,大部分的日常政務都是由內閣“票擬”處理的,所以哪怕當時萬曆不上朝,國家機器的一般運轉,還是可以靠內閣以“票擬”方式來勉強維持,但那些必須要由皇帝下達指令的政務,是肯定沒辦法運作了,譬如重要的官職任命等等。(未完待續)